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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25 17:15:00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院校代码:4152012821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安顺市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

  学院简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在王若飞的故乡、以黄果树和龙宫而享誉世界的贵州省安顺市。2018年成为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25年以优秀等次通过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验收。

  学校占地面积约1200亩,位于安顺西秀产业园区蔡官镇交椅湖畔,拥有专兼结合的教师641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3500人。设旅游、经济、医药、护理、现代农业、现代工程、信息工程、学前教育等8个系。开设了服务于大健康医疗、信息大数据、现代农业、旅游、商贸物流、航空和机械加工制造等产业的近30个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4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特色)骨干专业。累计获批技能贵州项目30个,技能安顺项目2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具体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6年,面向全国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按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详见《各省2026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进行调档。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三)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四)学院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均予录取体检符合条件将作退档处理。

  (五)对思想政治品德认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八条 专业录取要求

  (一)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建议身高此区间内有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文身考生慎报,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药学、药学、动物医学、学前教育等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建议有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文身等的考生慎报。

  (三)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可能后期会影响专业学习、就业等。

  (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专业: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建议肢残疾的考生慎报,可能后期会影响专业学习、就业

  (五)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等专业: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可能后期会影响专业学习、就业等。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贵州省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收费栏

  (一)高职学费(三年制):3850元/年/生。

  二)住宿费:900元/年/生—1200元/年/生。

  三)预收书费:600元/年/生(每学年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第十条 为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院级层面:院长奖学金5000元/年/生;院级励志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创新创业”双创奖学金最高20000元/项目;专业技能奖学金最高20000元/奖次

  院级“凤仪奖学金:奖励通过高考录取、成绩优异的贵州省高职新生,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取高考总分前10名(共20人),免除其第一学年学费。

  第十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以下助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年/生。

  院级层面:特困生助学金最高3500元/年/生。

  其中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制作录取通知书,并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录取通知书经邮政寄送到录取考生。

  第八章 新生管理

  第十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未请假或者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进校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十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和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贵州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第十一章  

  第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851-33229847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邮政编码:561000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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