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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2021-09-28 10:24:00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录取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7年4月,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学院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教学科技及辅助用房面积20.2万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26万平方米。设有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城乡规划建设、财政经贸信息技术(大数据)、食品药品与化工、旅游与航空服务等6大专业群30个招生专业(含方向),全日制高职学历在校生人数12000余人。现有教职工总数688人,校内专任教师405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21人,博士、硕士317人;双师素质教师328人,省级及以上职教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大国工匠”工作室1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表》(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计划为准)。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院长直接负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教务处负责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务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指导各分院(系)完成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录取工作。
  第五条
  成立由分管副院长负责,招生就业处和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招生工作举报申诉接受部门为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
  举报申诉电话:0851-87981933,87981934
  申诉邮箱:297057390@qq.com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条件
  第六条 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表》(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考对象、时间、办法及流程
  第七条 报考对象
  (一)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三)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并有“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
  第八条  报考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9:00至19日16:00
  (二)具体流程:
  1.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本人须到学院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在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后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老师的指导下现场进行专业志愿填报(http://gkbm.eaagz.org.cn);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1)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执行;
  (2)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3)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4)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6)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本次扩招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三)考生须在10月22日登陆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gyvtc.edu.cn)查看《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参加10月24日“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九条 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专项招生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评价分值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60%、40%形成总分值,按照招生计划由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2)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50%形成总分值,总分100分;按照招生计划由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2.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专项招生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低于60分的学院不予录取。
  3.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学院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经考生主动提出并出示相关证书,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第十条 录取工作
  我院根据预录取完成情况,按照要求于2021年10月27日前将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后下载公示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学院是由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办职业院校,严格按贵州省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十二条 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制度,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一楼)
  邮编:550081
  联系电话:0851-87981901  87981902(宋老师)
  学院网址:www.gy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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