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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学校情况简介: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占地530.24亩。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800余人。现有教职工209人,其中教授3人,副高以上职称51人;硕士学位49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市级骨干教师、市管专家等38人。 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3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6人。学校还聘请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袁爱玲,著名传记作家、教育史研究者柯小卫,贵州民族大学教授、歌唱家穆维平等高校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近年来,教师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获省级教学、科研奖项10余项。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立德 、博爱、求真、尚美”的校训,为地方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艺术见长、多能一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教师。学校坚持以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弹一手好钢琴、写一手好字、画一手好画、练一副好嗓子、练一身好舞姿、做一手好手工等“十个一”作为学生的基本要求,形成了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职业素养“四元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创建至今,共培养了2万余名合格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教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2019年高校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中我校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参加全省高考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4.已被2019年我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5.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6.考生身体无纹身,四肢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

  第九条 报考时间及方式

  网上填报时间:

  20195180900520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和专业及我校的招生章程填报我校志愿。

  20196109006309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看我校是否还有缺额的招生计划,若有,可进行补报。

  第十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考试时间安排

  

  525

  526

  上午

  中职生文化综合考试

  900—1130

  职业技能测试

  830—1200

  下午

  职业技能测试

  1330—1700

  

  特别提醒: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525日下午130统一进入考场进行测试,超过15分钟未到者视为放弃艺术类专业测试。

  二、考试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鹤琴楼。

  三、考试内容

  (一)文化成绩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填报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到我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成绩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考生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参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生只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即可,无需参加文化综合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1.艺术类专业

  1)高中毕业生

  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无需到我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使用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成绩按满分100折算)。

  2)中职毕业生

  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须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美术专业(总分100分)

  考生需自备画板、颜料等画具。测试内容如下:

  素描人物头像(图片摹写或默写)35分、色彩静物(图片摹写或默写)35分、速写人物(图片摹写或默写)30分。

  2)艺术设计专业(总分100分)

  ①素描静物(30分)

  要求:

  

  •  

      结构素描。

      

  •  

      透视表现准确、造型准确、构图完整。

      

  •  

      4开素描纸一张,纵向使用。

      

  •  

      作品页面上不得出现所绘制物体之外的任何痕迹或文字。

      

 

  ②色彩静物(30分)

  要求:

  

  •  

      构图完整。

      

  •  

      物体造型准确。

      

  •  

      色彩关系生动、色调鲜明、主题突出,能表现物体质感。

      

 

  ③插画(40分)

  创作一幅辣椒(食用)商业插图。

  要求:

  

  •  

      用水性笔表现黑白效果。

      

  •  

      插画内容必须突出辣椒的表现效果,作者可根据构图需要添加自己喜欢的物品来突出表现主体。

      

  •  

      尺寸要求:21cm×29cm

      

 

  3)音乐表演专业(总分100分)

  视唱练耳(口试)20分、专业主科8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此两项任选一项。

  ①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②专业主科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声乐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加试器乐;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器乐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加试声乐。

  注意事项:

  声乐考生(民族、美声)钢琴伴奏自带,若考生没有钢琴伴奏,需提前登记,由考点提供;器乐考生乐器自带。

  4)舞蹈表演专业(总分100分)

  专业考试内容:

  ①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及技术技巧展示

  (身高、体重、身体比例、软开度、弹跳能力、技术技巧单一动作或成品组合)

  ②自备舞蹈剧目/组合展示

  (剧目/组合时长要求不少于一分钟,舞种不限,自备音乐与服装道具)

  ③音乐即兴与模仿能力

  (随机挑选音乐,考生进行即兴舞蹈。专业教师给出4个八拍动作示范,3次示范后,考生自行完成动作)

  ①基本功测试(地面横、竖叉、前旁后搬腿、技术技巧、弹跳、旋转),共计35分。

  ②剧目展示(身体条件、表现力、肢体伸展度、身体控制能力、节奏把握),共计35分。

  ③即兴与模仿(肢体协调性、音乐节奏掌控、观察洞悉能力、临场发挥能力),共计30分。

  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后需进行一段简单的自我介绍,口齿流利,着装干净。考试期间,主考专业教师可对考生进行适当的舞蹈专业知识提问。

  2.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总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形体、美术、语言表达等方面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需带证件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于524日下午200530到我校鹤琴楼一楼领取),另外,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占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但参加2019年全省艺术统考的考生,艺考成绩不能低于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第十二条 录取方法

  1.对于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四类人员(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具备从事该职业基础潜能的,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录取时,在符合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符合专业要求且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低分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考生向我校提供相关获奖资料报省教育厅审核。

  第十三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三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第十六条 学校开通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属精准扶贫对象的按国家相关政策给予资助,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还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程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黄老师

  电话:08578317445

  网址:http://www.gzbjyz.com/

  学校详细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编: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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