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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2018年"专升本"批次招生章程

   贵州医科大学    2018-03-30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我校最终公布计划为准。

三、招生及对口专业

以我校最终公布招生专业为准。

四、录取原则

1.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我校招生专业只招收对口专业考生,详情请参照招生及对口专业表。

6.  我校对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专业不对口的考生将取消专业课考试资格。

7.  我校在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后,专业课分数线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8〕10号】文件第五部分“专业考试”第五条文件精神划定。

8、专业课复试合格考生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按分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9、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信息将在我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zkb.gmc.edu.cn/index.htm)中通知公告栏向考生公布。

10、专业课成绩通过我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zkb.gmc.edu.cn/index.htm)中通知公告栏为考生开放查询系统。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组和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gmc.edu.cn

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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