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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中国教育在线    2018-01-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是2009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173.2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6.16万平方米,现有23个管理部门、14个二级学院,31个本科专业。近年来,学校积极推进本科建设,加快转型发展,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的发展。现有专任教师494人,其中正高职称40人,副高职称190人,高级职称教师比达到46%;引进和培养博士27人、硕士328人,高学历教师比达到71%;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2人。学院图书馆藏书丰富,有较完善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及电子阅览室。建有千兆校园网及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室,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学等实验室,设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机测考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分类招生工作,由分管招生的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分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成立监察机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对分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参加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第一次填报: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分类招生考试第一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3月18日;

  分类招生考试第二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4月14日;

  测试在我校市内校区举行,具体考核要求在我校招生与就业网站查询。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按照要求参加考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7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考生需参加学院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作为报考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相关专业的考核(面试)成绩)]。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贵州省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3、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4、经我校录取的分类考试招生的学生均在安龙校区就读三年。

  第十一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四条国家助学金及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永

  2、电话、传真:0859-3236966

  3、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y.xynun.edu.cn

  4、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邮编:5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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