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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中国教育在线    2018-01-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凯里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凯里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学校情况简介:凯里学院源于1958年成立的黔东南大学,校名几经更迭变迁,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1675亩,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校园建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是贵州地方高校最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学校现有教职工934人,其中正高职称95人,副高职称315人,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134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700余人,另有外国留学生98人。学校现有13个教学分院,46个本科专业,生源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建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旅游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8个(材料物理与化学、人类学、旅游管理、生物学、植物学、园艺学、设计学、音乐学)等。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104.4万册、电子图书455万册(196万种),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97.94万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凯里学院成立由校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分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分类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分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考试和招生录取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会计学35人、学前教育35人、建筑工程技术35人、移动通信技术35人。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史类语文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理工类数学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

  (三)符合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需获得毕业资格,方能报考。

  (四)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筑类专业色盲、色弱者限报)。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0日,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1)专业测试及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9:00—17:30),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到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2018年3月18日(星期天),所有考生进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在测试完毕后,另外下午还需进行文化课程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凯里学院分类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以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会计专业考核内容为:会计基本技能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学前教育专业考核内容为:学前教育基本技能测试(音乐、美术、舞蹈等技能各选一项展示);移动通信技术专业考核内容为:电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实操;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考核内容为:识读建筑平面施工图。

  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300分)。所有考生均按照第一志愿的专业进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凯里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

  录取成绩计算。凯里学院分类考试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的评价方式。综合考生两项考核成绩形成最终评价总分”。

  第十一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公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师范专业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二年级开始申请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二年级开始申请评审。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1)三好学生奖学金600元/人.学年,按学生人数的4%评定;

  (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0元/人.学年,按学生干部人数的8%评定;

  (3)学生单项奖学金30元/人.学年,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四)师范专业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400元/人.学年,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

  (2)二等奖学金200元/人.学年,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3)基本奖学金按学生实际人数发放,本科每人每月50元(每学年发10个月),专科每人每月40元(每学年发10个月),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同时享受基本等次奖学金。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年度申请和评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次。

  (一)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3000元/人.学年,一年级开始申请评审。

  (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根据相关文件申请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和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3)免学费学生只能申请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学校建立了以国家资助为主、以学校资助为辅的“奖、贷、勤、补、减”的资助体系,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联系电话:0855-8553376 0855-8510505(传真)

  联系人:刘老师、贺老师

  邮政编码:5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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