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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2017-03-03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观山湖区,占地面积380亩。创建七十八年来,学院遵循“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科研优校”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至善、业精技高”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成为以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技术、卫生管理等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医疗卫生类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地方输送了大批医药卫生实用型技术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今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分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院代码:14083

  第四条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学院网址:http://www.gynvc.edu.cn

  邮政编码:550081

  招生办电话:0851-84127116/4127117

  联系人:叶老师、刘老师、陈老师

  第二章招生报考条件

  第五条分类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基本条件须同时满足: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语文、英语、数学、化学必须有一门是B等及以上等第方可报名。中职单报高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报名的医学类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身高要求:护理专业、助产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残疾,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不招男性。

  第六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

  第七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第三章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第八条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凡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5号)规定,已参加了报名,并符合我院经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设置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zszk.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系统提示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报名。

  第四章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分值计算

  第九条凡符合我院分类招生考试条件报名的考生,经我院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具体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一)考试方式:

  1.分类考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试:实行闭卷联考和面试的评价方式。

  2.分类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实行面试的评价方式。

  (二)考试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23-24日(周四、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图书馆后楼二楼)领取,逾期视为放弃。

  2.考试时间:

  中职毕业生: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1:00参加笔试,下午13:00-17:00参加面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参加面试。

  3.考试地点: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三)考试分值计算:

  1.分类考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面试(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40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1门课程总分占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五章考试内容

  第十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务工作,由学院统筹安排完成。

  第十一条中职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内容:语文、数学、英语、面试(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二条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内容: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十三条中职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英语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专业志愿录取(专业清):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录取时各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录不满时,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有相应特长的考生,持权威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在分值相当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专业培养

  护理类、助产类、医学检验技术类现在统一招生,进校后第二学期采集学生志向,第三学期按专业方向分班教学。其中护理类有护理、护理(养老方向)、护理(涉外方向)、护理(社区方向)、护理(康复方向);助产类有助产、助产(计划生育方向);医学检验技术有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输血方向)。

  第七章收费标准、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住宿费:

  6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1100元。

  8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900元。

  第十六条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第八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第十章公示

  第十九条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入学资格。

  举报申诉电话:0851-84126983

  4月20日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条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并密切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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