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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7-02-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国标代码:14579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福泉金鸡山东路

  学院简介: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坐落于贵州历史文化名城福泉市洒金河畔,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是家长乐意、学生乐学、教师乐教、企业乐用的“快乐校园”。

  学院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5000余万元,总投资达8亿元。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20多亩,建有教学大楼、现代化图书馆、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高标准的生态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素质拓展场。

  学院以鲜花校园建设为基础,建成了银杏大道、杨梅园、桂花坛、桃园,种植了大量芙蓉、杜鹃、玫瑰等植物,四季成荫、鲜花盛开、风景如画,是广大学子学习成长的理想场所。

  学院还为各专业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各类仪器价值3000余万元,建成了50个实验、实训室。与希望集团、上海大众、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多家明星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实训就业基地。

  学院设有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10余个管理机构,设有护理系、汽车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化学工程系等5个系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占教师总人数的30%以上,“双师型”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达到35%以上。

  学院实行开门办学,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与百余家企业深度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培养学生,为学生实习、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广阔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五条我院2017年分专业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为8个。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符合贵州省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五章  报名考试时间、内容及方式

  第八条报名时间和方式:凡符合分类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8日9:00至14日17:00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

  第九条我校分类招生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

  (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材料)到学院参加考核(面试、测试)。

  (二)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由学院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各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3月14日前

报名阶段

3月26日

普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应往届中职学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性测试

4月20日前

公布测试结果并向省招考院上报预录取名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方式: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文化素质以高中学业水平给出评价分值占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总分100分。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成绩相结合择优录取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50%、50%形成总分值,总分100分。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四条报考我院的普通高考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017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十五条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2017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八章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奖、助、贷

  奖助贷:最高18000/人/年(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4000、3000、2000.学院奖学金2000、1000、500,生源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每年评比。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第九章  学历证书发放

  第十九条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监督程序

  第二十条学院成立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学院督查处全程参与。所有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录取工作人员守则》,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徇私舞弊者,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理招生计划
代码 院校·专业 计划 学制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1700  
0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80 3
0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20 3
03 汽车改装技术 120 3
04 新能源技术 120 3
0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00 3
06 会计 480 3
07 电子商务 200 3
08 应用化工技术(只招收理科) 80 3

 

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代码 院校·专业 计划 学制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400  
0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3
0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 3
03 汽车改装技术 30 3
04 新能源技术 50 3
0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60 3
06 会计 80 3
07 电子商务 50 3
08 应用化工技术 30 3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地址:贵州福泉金鸡山东路

  邮政编码:550500

  联系部门: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854-70123457025555

  传真号码:0854-7017778

  学院网址:http://www.gzyyxy.com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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